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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编制,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西湖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师生公众关注关切,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学校官方网站、办公平台、新媒体平台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招生、财务、采购、人事、教学科研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助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学校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向社会各界和师生员工介绍学校改革发展的大事,报道师生关心关切的问题,做到应该公开、能公开的及时公开。本学年度,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共计1542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08条;抖音视频号发布内容181条;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198条;校内信息屏发布内容761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学校主动做好招生信息、财务信息、采购信息、人事信息、教学科研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本学年度通过办公平台公开新制定和修订的各类校级规章制度22件,确保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1.招生信息
学校招生信息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学费、招生咨询、监督渠道等信息。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71-88996767、监督电话0571-87923193。2024年,学校录取本科生98人(含8名国际生),博士研究生537人。
2.财务信息
学校通过财务部网站向全校师生主动公示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收费标准信息和教育收费监督举报方式,通过组织各类培训、财务部网站的“规章制度”“业务指南”等栏目向全校师生公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流程。
3.采购信息
学校全面落实和依法履行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各类采购信息根据不同采购方式依托浙江政府采购网、学校采购工作办公室网站等平台对外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结果,便于校外人员和供应商了解即时信息。
4.人事信息
学校主动公开人事招聘、师资情况、职称评聘等各类人事师资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各类岗位招聘需求;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专任教师团队等师资情况;通过办公平台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及按照政策规定公开公示各类相关人事信息。
5.教学科研信息
学校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主要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本科生、博士生教育教学情况和学风建设情况,确保人才培养工作公开透明。及时、主动公开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等科研工作的图片新闻、简讯报道、通知公示等师生关注的各类重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学校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费用等相关问题,相关工作均按规定执行。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对参与学校管理和民主表达意见建议较为积极,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比较高。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相关举报和投诉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下一步,学校将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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